为规范孕产妇产褥期保健工作,保障母亲安全,根据《母婴 保健法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国家《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》、 《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制定本 规范。
一、产后康复服务内容
产后康复是指在科学的健康理念指导下,针对女性产后心理 和生理变化进行主动的、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,包括产妇产后 子宫复旧、盆底功能康复、形体恢复、乳腺的泌乳与形态的恢复、 心理以及营养等方面的检查与指导,促进产妇在分娩后一年内快 速、全面恢复身心健康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:康复前健康评估、 健康咨询与指导、康复无能运动与治疗。
(一)康复前健康评估
产后康复前健康评估包括询问病史,必要的体格检查,常规 辅助检查及相关特殊检查。
1、询问病史:包括母乳喂养情况,产后的饮食、运动、睡眠 和大小便,产后性生活与避孕措施,家庭社会支持等情况,同时 了解产妇心理状况。
2、体格检查:重点检查乳汁分泌情况、切口愈合情况、子宫 复旧情况、盆底功能状况等。
3、辅助检查:产后42天盆底功能评估、盆腔B超、血尿常 规、白带常规等,产后6个月后有症状者可行宫颈TCT检查,如 需要可以提前至产后3个月检查。
4、特殊检查:有妊娠期合并症与并发症者,需检查相关疾病 的转归情况。
(二)健康咨询与指导
1、产后营养指导:对产妇作常规的产后膳食指导,进行膳食 情况调查分析,了解产后营养状况,帮助产妇制定科学的产后食 谱,合理控制各类营养素的摄入量,适当选用营养补充剂,促进 产妇健康和正常泌乳。
2、产后性生活与避孕指导:针对产妇的具体情况,对产妇进 行产后避孕和性生活指导。哺乳的产妇应以工具避孕为首选,不 哺乳者,可以选用药物避孕。
3、母乳喂养指导:按照“母乳喂养三十条”规定,指导产妇在 产后4个月内纯母乳喂养,并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,为产妇提 供乳汁少、乳汁淤积、断奶等异常情况的解决方法。
(三)康复运动与治疗
1、子宫复旧理疗:产后第1天即可进行,每日1-2次,根据
产妇子宫状况,通过康复仪器帮助子宫收缩与恶露排出,促进子 宫复旧与肠蠕动恢复。
2、催乳与乳腺疏通:催乳。产后第1天,乳房松软,一方面 增加新生儿吸吮的次数;另一方面可通过产后康复治疗仪器的理 疗,增加乳汁分泌。
乳腺疏通。产后第2~3天开始行乳腺疏通,每日2~3次, 可有效缓解乳房胀痛,保持乳腺管通畅,减轻乳汁淤积,促进母 乳喂养。哺乳期内一旦出现乳汁淤积,需及时进行乳腺疏通。
3、盆底功能评估:产后42天,不论剖宫产与阴道分娩,均 需进行盆底功能评估,早期筛查盆底功能低下、尿失禁、尿潴留、 子宫脱垂、阴道前后壁膨出、性功能减退、便秘、粪失禁、慢性 盆腔疼痛等异常情况,指导合理选择治疗方案,利用产后1~2年 内有效的干预时机,促进盆底功能康复。
4、形体恢复:针对产后腹部松驰、腹直肌分离、下肢肌力减 退、腰背部酸痛、妊娠纹等情况,指导产妇进行科学运动,并根 据需要选择釆取手法按摩、仪器理疗、中药熏蒸、运动方式指导 等治疗方式,促进形体恢复。
5、皮肤康复:包括剖宫产的腹部切口康复、妊娠纹和产后面 部色素沉着的康复,可釆用产后康复的仪器和保健按摩等方法, 促进腹部切口瘢痕软化、妊娠纹及产后面部色素沉着淡化等。
6、排尿功能康复:手术后麻醉、镇痛药物的使用,或阴道分 娩时胎头压迫膀胱时间过长,使膀胱肌产生不同程度的水肿或麻 痹,可能出现产后排尿不畅或尿潴留。可采用产后康复理疗等方 法,预防和改善产后尿潴留,促进产后排尿功能的恢复。
7、心理康复:包括产妇产后睡眠改善,情绪调整、心理疏导 和产后家庭社会角色调适等内容。可釆用心理疏导、集体心理生 物反馈治疗、产后康复辅助仪器、产后运动训练等方法,帮助产 妇改善产后睡眠、调整情绪、减轻心理压力,促进产妇身心健康。